如何理解后世家具仿明说?

admin 2024-11-15 225人围观 ,发现88个评论

“明式家具”在业内是有争论的。一种观点认为,明式家具是指明代至清代前期生产的,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一种家具。但实际上,此观点所谓“明式”应为“明代”更确切些。另一种观点所说“明式”则是就其基本特征和艺术风格而言的,而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并非以时间为界限一刀切的。因此,似可将两种观点相融合,从狭义与广义两个角度来解释。

从狭义角度讲,明式家具是指明代至清代前期生产的,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一种家具。从广义角度讲,明代,乃至从明至今,凡具有明代风格的家具,皆可称为明式家具。

由于明式家具达到了极高的美学境界,并使家具的实用性、艺术性、科学性、装饰性完美结合,故后世纷纷效仿。以清代为例,虽然自乾隆朝之后,产生了别具一格的清式家具,但明式家具仍不乏佳作。从民国至今,亦是如此。

有了前面的铺垫,我们再来谈后世家具仿明说。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只有按照明代家具代表作原式原样的仿制,オ是仿明家具。其实按照这种理解去解释,与其说是仿,不如说是复制更准确些。另一种观点认为,在保持明式家具的基本特征和基本风格的前提下,有所变通和演绎,而又不失明式家具的风范,可称“仿明”。如果要咬文嚼字的话,仿制与复制的确涵义不一样。

由此我们仍可把仿明一说理解为狭义和广义的两种解释。从狭义角度讲,是指原样照做。从广义角度讲,是不变中有变。

从实践角度而言,复制品固然有很高的美学价值。而仿制品,只要仿得好,仿得巧,仿得妙,而不是非驴非马,不伦不类,同样有极高的美学价值。从与时俱进这个角度讲,仿制经典之作,不仅是必然的、必要的,也更能体现古典风的与时代气息的有机结合,更能体现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艺术创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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