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履职 | 何建中:我的第一份提案

admin 2025-05-30 155人围观 ,发现268个评论

何建中

我是一名新委员。一年多的履职实践,使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全国政协委员,既是一种政治荣誉,更是一项社会责任和神圣使命。我的第一份提案《关于推进国家海洋救助保障体系建设》,从提出到办理、协商推进的过程,也加深了我对政协职能的理解和认识。

慎重提出自己的第一份提案

海洋救助是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履行国际公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提升国际影响力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作为交通运输部分管这方面工作的副部长,在推进国家海洋救助保障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更加深刻认识到我们的救助保障能力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在指挥处置马航MH370客机失联、“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桑吉”轮碰撞燃爆等突发事件援救时,在与基层工作人员面对面的交流中,感触更深。2017年7月,我带队在湖北开展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调研时,他们跟我说:“一直以来,长江的搜救体制关系不顺,中央和地方职责边界不清,需要进一步理顺。在专业救助打捞力量建设上也比较欠缺,每次发生大的事故,都需要从沿海发达地区调集力量。同时,我们更担心的是危化品,目前几乎没有有效的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危化品落江事故,将会面临束手无策的困境。”
2017年底,我在与上海海事局、广东海事局等单位座谈时,各单位也提到,我国自1973年成立国家海上安全指挥部以来,国家层面仅颁布了《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没有颁布专门的法规和指导意见,搜救工作缺乏法律依据。深远海搜救能力明显不足,特别是2013年“9·29南海大搜救”和2014年“马航MH370”失联客机搜寻,都对我国深远海搜救能力提出了迫切需求。
在2018年初召开的国家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上,各成员单位也都强调,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海上搜救顶层设计,推动《水上人命搜寻救助条例》《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意见》出台势在必行。同时,也建议研究长江等内陆地区水上搜救体系,强化大规模人员遇险救助、深远海救助保障、重大海上溢油和危化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深化与周边国家的对外合作交流。
特别是2017年5月和11月,全国政协也开展了海上搜救能力建设的专题调研,在组织配合调研过程中,给我很大教育和启发。在全国政协副主席卢展工率队赴浙江、上海和海南调研时,浙江嵊泗海事处处长周韶雷的话让我记忆犹新。他说,我们承担了区域内80%以上的海上救助任务,现场人员战狂风、斗恶浪、与死神搏斗,工作压力很大,危险无处不在,但搜救法律不完善、船艇硬件设施不足、搜救特岗人员保障等问题也是目前的“玻璃天花板”,看得见问题所在,但一时又解决不了。

▲2017年11月,时任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左五)在海南调研。

这些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引发了我的深入思考,在我准备提案时很快就聚焦在这个问题上。2018年3月,我以“加强海上搜救体系建设”为主题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了我的第一份提案,主要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加快海上搜救立法进程,推进国内法规和国际相关公约的接轨,赋予海上搜救工作应有的法律地位和责权边界;二是提升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快新技术研究与应用,优化完善海上搜救保障体系建设布局,构建精干实用专业的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处置队伍;三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海上搜救的领导,落实属地责任,确保救机构、人员、经费、装备有效落实;四是加强海上搜救国际交流合作,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加强沟通协作,提升合作层次,以开放的态度与东盟国家建立搜救合作机制。
提案提交后,全国政协高度重视,将提案列为政协重点督办提案,并发送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理。同时,将“推进国家海洋救助保障体系建设”列入十三届全国政协第11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会议议题。

全国政协督办重点提案

全国政协高度重视《加快海上搜救体系建设》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拟组织全面深入的督办调研。我具体参与组织研究了调研方案,精心安排了调研行程。
2018年7月20日至23日,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戚建国同志带队实地考察了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厦门海事局、福州海事局、东海救助局厦门基地、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东海救助局福州基地,在“东海救102”轮全程观摩了“2018福州辖区快速搜救训练”,观看了“桑吉”轮救援全程录像,深入了解海上搜救指挥决策系统、海上搜救装备以及队伍建设情况,了解一线海上搜救指挥协调运行模式、操作流程等。在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海事局等部门座谈时,委员们和大家互动交流、思想碰撞。委员们认为,海上搜救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议设立专门的搜救协调岗位,增强搜救队伍的稳定性。建议在体制上,建立综合管理协调机构;在机制上,建立海洋安全应急管理服务体系和海洋信息综合管理服务共享平台;在基础设施上,建立标志性的海洋应急搜救综合服务基地,推进海上综合保障、溢油及危化品应急和搜救应急通信能力建设,尤其要加大海上搜救信息化研发投入。
7月24日至27日,戚建国同志再次带队赴山东烟台、青岛开展调研。调研组一行深入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海事局、北海救助局、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黄岛油港区和青岛港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等地调研,详细了解海上搜救中心指挥调度、预警预防、应急安全管理、海上搜救队伍及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并组织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在座谈中,戚建国同志语重心长地说:通过调研,我有了更深切的体会,“海上搜救是‘国家利益’,更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要加强海上搜救‘一案三制’建设,要促进海上搜救军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军地共建优势,建立联合海情共享机制”。同时表示,将认真总结梳理调研成果,针对当前海上搜救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研究具体可行的措施。
8月23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卢展工又带领相关委员到交通运输部开展调研,我以政协委员和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双重身份”参加了调研。委员们认为,自1973年国家建立海上安全指挥部以来,我国海上搜救力量持续增强,搜救保障能力逐渐提升,但也面临着体制机制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法律法规缺失、搜救力量建设不平衡等问题。调研组指出,在每16万平方公里海城、1000公里海岸线内只设立1个救助基地,我国海上搜救力量建设尚显不足。对于拥有海运总规模位居世界第三的海洋大国而言,救助直升机仅20架,显得力单势薄。“我国直升机在救援效率、飞行半径、飞行能力上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直升机在复杂、恶劣环境下难以起飞。”谈及海洋搜救力量薄弱的现状,全国政协委员、河北远洋运输集团北方船务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高彦明忧虑之情溢于言表。全国政协副主席、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杨传堂强调,要在构建海上搜救科学的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搜救能力、推进法制建设、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建设精干搜救队伍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卢展工副主席提出,海洋救助保障体系建设要突出海上救助体系中军民融合、央地融合和部门融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突出海上险情的预防、预警和预案;要加强装备设施建设,突出专业队伍人员素质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要突出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跟进。
通过数次调研座谈,调研组成员对海上搜救工作由陌生到熟悉,由深刻理解到情感共鸣,对海上救援队伍所发挥的专业作用有了更切身的体会,对海上搜救人员的奉献精神留下了更深刻印象。委员们说,调研途中大家都在谈论海上救援队员们“把生的希望送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的奉献精神,每每看到或想起那些生死营救的感人场面,都忍不住热泪盈眶。

集中协商促成各方共识

为做好全国政协“推进国家海洋救助保障体系建设”双周协商座谈会筹备工作,我组织各方面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编辑了《惠海泽航人本至善》专题片,确保真实、客观还原现场搜救场景;推荐各省(区、市)熟悉海上搜救工作的政协委员参加会议。
2018年9月28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在全国政协礼堂主持召开十三届全国政协第11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如何“推进国家海洋救助保障体系建设”建言资政。全国政协副主席张庆黎、卢展工、夏宝龙、杨传堂、高云龙,全国政协委员戚建国、徐敬业、王荣、王路、成平、王先进、陈义兴、唐英年、高彦明、郝振山、丁梅、夏先鹏、郑军,一线救援人员宋寅、郭文标,交通运输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出席会议。我以政协委员和交通运输部代表“双重身份”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杨传堂作主题发言,交通运输部李小鹏部长对我国海上搜救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13位委员和两位一线救援人员围绕搜救能力建设、合作机制、人才队伍、立法修法、国际合作等提出意见建议,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现场作了互动交流。
与会者观看了《惠海泽航人本至善》专题片,倾听来自一线救援同志的发言。“我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半夜来电话。”被称为“平安水鬼”的郭文标一发言,大家都笑了。海上救援队员们“把生的希望送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的奉献精神,令委员们为之动容。“每次看到徐军林等搜救队员抱着必死的决心,留下人生最后一张合影,冒险搜救的情景,我都会被深深感动!在‘生’与‘死’之间,他们选择了牺牲、奉献和忠诚。”座谈会上,成平委员向大家讲述自己的切身感受时,一度哽咽难言。同时,委员们也感到,推动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大家普遍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海洋救助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在应对海上突发事件、保障民生福祉、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海洋救助能力还不够强,应急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法律法规不健全,体制机制不顺畅,人才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亟待解决。
委员们建议,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落实和完善国家相关规划,重点强化深远海救助保障能力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能力,加快综合救助基站和应急救助基地布局,推进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实现我国海洋救助能力质的提升。要加快出台《海上交通安全法》,适时启动《海上人命搜寻救助条例》立法工作,制订《潜水条例》《沉船沉物打捞清除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填补海上搜救专项法律空白。要完善专业救助队伍与社会力量常态化培训机制,适当提高各类搜救人员的待遇,打造精干、专业、稳定的海上搜救队伍,解决专业技能人才引进难、留住难等问题。要优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国际、部际、部省、区域“四个联动”和军地、专群“两个结合”落到实处,形成海洋救助工作合力。要积极参与国际搜救事务和国际搜救组织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多边双边搜救合作,提升我国话语权和影响力。要完善表彰制度,加大正面宣传,弘扬舍己为人的搜救精神,使海洋救助事业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会上,我也就海洋救助保障体系建设与大家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建议要持续加强海上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修改搜救奖励办法,完善救助人员薪酬体系,充分发挥我们搜救的专业力量、社会力量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服务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求。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会领导表示,将抓紧推进《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修订工作,积极完善搜救奖补政策,认真研究海洋救助事业单位人员的薪酬待遇问题。

提案推动了突出问题的解决

据了解,目前搜救立法、专业救助力量建设、完善救助人员薪酬体系、深化国际搜救合作等各项工作都在稳步推进。《中日海上搜救协定》《中日海上搜救合作指南》成功签署,中柬、中老海上紧急救助热线平台开通运行,中菲、中越海上搜救协定磋商有序推进。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东部战区、南部战区加入国家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已经审议通过,相关程序正在办理之中。司法部、交通运输部正在抓紧推进《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修订工作,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修订草案稿,增设了海上搜救专章,并完成了全国范围公开意见征求工作。交通运输部制定实施了《加强海(水)上救助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长江干线水上应急救助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成立了三沙海上救助中心并组织了挂牌仪式,开始派遣专业救助船舶进驻南沙执行海上救助和值班待命任务;同时也在协调出台《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联合开展了《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5一2020年)》落实情况督导,进一步推进了规划落实。针对委员们普遍反映的《海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早、奖励标准低、适用范围窄等问题,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已研究提出了修订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也正在抓紧研究解决海洋救助事业单位人员的薪酬待遇偏低问题。同时,广东等省市政协也就“推进国家海洋救助保障体系建设”开展专题系列调研,持续推进各地海洋救助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海上应急救助能力,更好地对接和服务国家战略。全国政协通过积极建言资政和民主监督,有力推进了国家海洋救助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协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方面的作用。
通过这段亲身经历,我作为提案提出者、参与者和执行者,更加深刻领会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也深刻认识到政协工作的性质定位和职能作用,更感到作为一名新时代全国政协委员的责任使命。要认真学习领会并认真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到懂政协、善议政、守规矩,按照汪洋主席提出的要求,崇尚学习,勇于创新,聚焦重点,积极建言,提交高质量提案,写好每年的“委员作业”,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本文选自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编《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纪事》(全国政协卷(上)),2019年9月出版。何建中,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中国航海学会中国航海学会理事会理事长、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副理事长,曾任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等职。

猜你喜欢
不容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