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23日,安徽省歙县人张高平及其侄子张辉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上海被警方逮捕。他们被指控于5月6日凌晨将同村的王小花勒死,并将其尸体扔进杭州钱江三桥附近的河里。张高平、张辉对此毫不知情,只是当晚就带着王小花去了杭州。他们坚决否认自己有任何动机和证据,但警方却拿出了一项铁证:王小花的DNA。

警方称,从王小花的指甲下提取了张高平和张辉的DNA。这说明王小花生前曾与张叔侄发生过激烈争吵或打斗。在这样的证据面前,张高平、张辉无法自圆其说。他们只能说,不知道王小花身上为何有自己的DNA,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死的。2004年12月2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张高平、张辉犯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死刑、死缓。两人被送往石河子监狱服刑候审。
正当所有人都以为这是铁案的时候,却有一个人不相信这个结论。他就是石河子市检察院监察部驻院检察官张彪。2005年初,张彪在视察石河子监狱时,无意中听说了杀人犯张高平的事迹。出于对案件的好奇,他找到了张高平并与他交谈。张高平向他讲述了自己的委屈,这让张彪很感动。张决定重新审查此案,看看是否存在任何漏洞或疑点。
张先生通过翻阅案卷并发现一些问题开始了调查。于是,他决定亲自前往杭州和安徽歙县,寻找更多的线索和证据。经过多次走访、核实、比对、分析、鉴定,张彪终于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王小花并不是被张叔侄所杀,而是被另外一个人所杀。而那个人就是王小花的男朋友——陈某。
原来,2003年5月6日凌晨,王小花下车后并没有直接前往杭州市区,而是给陈某打电话。陈某是她的男友,是她在网上认识的,两人约好在潜江三桥附近见面。但当陈某遇到王小花时,他发现她并不是他心目中的理想对象。陈某对王小花感到厌恶和愤怒,便将她在偏僻的地方勒死,并把她的尸体扔进了钱塘江。作案后,陈某立即逃离现场,并销毁了与王小花有关的所有联系方式和证据。张某的侄子和叔叔的DNA被从王小花身上提取出来,这让警方误以为他们就是凶手。于是,误判就产生了。
那么,王小花身上为何有张叔侄的DNA呢?这也是一个巧合。原来,车上和王花在一起的还有另一个人——李某。李某是张高平、张辉的老乡,也是一名货运司机。当时他也正好要去上海,所以就和叔叔、侄子一起去了。李某在车上和王花聊得很投机,还给她切了一个苹果。在削苹果的过程中,李某不小心割伤了手指,血滴在了苹果上。他没有理会,把苹果递给了王小花。王小花也没发现,接过来吃饭。
就这样,李某的DNA进入了王小花的体内。而李某的DNA恰好与张某的叔叔、侄子有一定的相似性,因为他们来自同一个村庄,有共同的祖先。
张彪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调查结果和证据,并申请再审。法院经审理,最终认定张高平、张辉无罪,撤销原判,无罪释放。2023年9月9日,张高平、张辉走出石河子监狱重获自由。他们感激地拥抱张彪并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