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西族史〔21〕:阿知立告状与改土归流

admin 2025-02-20 173人围观 ,发现212个评论


第三节阿知立告状与改土归流

清初,在政治风浪和各种变故的强烈冲击下,木氏土司地位已是江河日下。明朝时,木氏土司是“闭门天子”,在府南设关“以严出入”,“出入者非奉木公命不得擅行。远方来者必止,阍者入白,命之入,乃得入,故通安诸州守,从天朝选至,皆驻省中,无有入此门者。即诏命至,亦即出迎于此,无得竟达。巡方使与查盘之委,俱不及焉”[1];而在明朝即有人对丽江“流官属土府”体制提出质疑:“云南丽江府之通安、巨津二州,其知府俱土,而州守则为流官,不知当属体统,亦如内地否?”[2]清代凡府增置同知掌府印,“知府则木氏袭,见同知甚恭,称公祖,自呼曰治晚生”[3]。其态势与明朝相比已是一落千丈,加之各种摊派和频繁的差役,民心思变。特别是新兴的地主阶级,不愿再屈从于血统的附属地位,要求通过科举,跻身统洽阶级行列的愿望与日俱增。而“丽旧无学,土酋木氏虞民用智而难治,因如秦人之愚黔首,一切聪颖子弟俱抑之奴隶中,不许事诗书”[4]。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木氏土司远族人阿知立挺身而出,他“性豪迈,有机谋胆略",“时土府暴敛肆螫,民不堪命”,他“每患之”。于是在雍正元年(1723年),他召集许多人在中海堤上,向众人宣告说:“朝廷虽设流官通判,然每苦为木氏所摄,吾侪生圣明之世,而不得游于光天化日之下乎?子欲以百姓困苦之情状,上诉于省垣大吏。”众人云集响应,并欣然倾资以助,阿知立就和阿仲苴、和日嘉、阿宝等人赴省申诉,导致丽江府的改土归流[5]。

当时,云贵总督高其倬写了《丽江府改土设流疏》,内称:

前承袭丽江土知府木兴病故,以侄木崇为嗣,未及请袭,又复病故,今以木崇之叔木钟请袭。但丽江地方,外控中甸,内邻鹤(庆)剑(川),藏地往还之兵,资其牲口粮食,实为要路。木兴在日,领兵进藏,绕道杀死已经归顺之番目,题参其生衅之处,俟兵回日再审,经议政议奏在案:“居官贪虐,派累土人”,至今控告不已,木钟在地方亦不能管辖。木兴前罪未愆,木钟又不能胜任,不但法宪未允,且恐贻误地方。丽江原设有土知府一员,流官通判一员,今照云南姚安等府之例,将知府改为流官,将通判改为土官,一转移间,实有裨益,倘蒙谕允,此知府员缺,仰恳圣主特简清廉有才者赏放一员……[6]

高的报告,得到了雍正皇帝的批准,木氏由土知府降为土通判。

木氏土司对此耿耿于怀,极为不满,《木氏宦谱》申辩说:高其倬“素与川督年羹尧有旧,一得阿知立诉,暗欲代年报心腹巴松之仇。彼时族人一闻改设,人人乘间,各欲谋官夺职”。且木钟六岁就被姚安土同知高奣映接去“抚养功书,见其不喜嬉游,因招为婿”,“至康熙五十九年,军兴西藏,胞兄血侄(即木兴、木崇)勤王效死,地方无人管理,舍目接回,委办军务”。当初木兴父子“出师在外,头人任意指公派私,诚亦有之”。但木钟“自姚安回丽,日夜奔忙军务,无有停息,管理府事仅有四十余日,何以遽见声名不好,屈于覆盆可知矣”。《木氏宦谱》还谈到首任知府杨馝到丽江,搜去并烧毁了“巴松耽阁公文数束”。改土归流后,木钟在剑川听见“家产破尽,顿足捶胸”,“气昏无言,以致卧床”。雍正三年(1725年),从剑川抬回家三日后即死去。

木钟死后,木德、木秀、木睿、木汉、木景、木晖、木荫先后继任过土通判。1911年辛亥革命后,云南都督蔡得仍令木荫任“土通判所使”,木标、木琼相继任职。但改土归流以后,木氏已形同虚设,在滇西北叱咤风云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


其实,改土归流是清王朝的既定政策,也不仅是阿知立告状结果,更不是高其倬帮别人报私仇。早在清朝初年,顺治、康熙继承明王朝政策,已着手改除文山、华宁、峨山、蒙自等地土司,以及剑川、鹤庆土千户。在雍正初年,清王朝内部开展了改土归流的议论,雍正四年(1726年),任命鄂尔泰为云、贵、桂三省总督后,在西南地区开展了杀气腾腾、轰轰烈烈的改土归流,土司翎毛帽纷纷落地。云南澜沧江以东大部分地区都派了流官。改土归流是一件应该肯定的进步措施,是民族地区一次上层建筑的重大改革。清代思想家魏源说:“功在西南,至今百年享其利”,“小革则小治,大革则大治”。[7]

参考文献及注释:

[1]《徐霞客游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2](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第三十。

[3](清)陈鼎:《滇游记》。

[4]杨馝:《迁建丽江府学记》,载(乾隆)《丽江府志》。

[5](光绪)《丽江府志·卓行》。

[6](乾隆)《丽江府志·艺文》。

[7]《圣武记,雍正西南夷改流记》。

投稿邮箱704210558@

免责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立场,与本号无关。

版权声明:如需转载、引用,请注明出处并保留二维码。

猜你喜欢
不容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