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自2023年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以来,江苏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统一部署,持续强化线索摸排、案件侦办、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涉虚假警情、热点事件、经济民生等领域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侦办网络谣言类案件1670起。
今年以来查处的10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盐城侦破“女子相亲点餐三万多元”网络谣言案。今年1月10日,盐城公安机关工作发现,李某某、孙某某等人为吸粉引流、非法牟利,在网上搜集“女子相亲点餐花费三万多元,相亲对象气愤离场,女子刷爆信用卡”文案,添加时间、地点等虚假内容进行改编并出镜拍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李某某、孙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四
案例五
案例六
案例七
南通侦破“某市场售卖有毒蔬菜”网络谣言案。今年1月,汤某等人为泄私愤,编造发布“南通某农副产品市场一摊主长期售卖有毒蔬菜”谣言信息,并批量注册小号推高热度,引发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汤某等3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八
案例九
案例十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对网上各类“博眼球”信息,广大网民要加强鉴别、识别,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同时欢迎向“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网络谣言线索。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网络谣言侵害,要第一时间留存相关证据,向平台投诉举报阻断谣言传播扩散,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