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9日,武夷山法院召开人民法院监督员座谈会,聘任10名社会各界人士为新一届人民法院监督员。


监察科科长潘梦光通读了《人民法院监督员工作规则》。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辛崇华通报了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并宣读了《关于聘请占慧军等10名人民法院监督员的决定》。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监督员名单
占慧军中共武夷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卢颐星武夷山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
林佳成政协武夷山市委员会社法民宗委主任
徐慧芳中共武夷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朱雯娟武夷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周仕奇武夷山市武夷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叶维沁共青团武夷山市委员会副书记
江和庆中共武夷山市武夷街道公馆村总支第一书记
徐彩云中共武夷山市新丰街道临安社区支部副书记
方舟武夷山市玉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法
党组书记、院长肖坚盛为新一届人民法院监督员颁发聘书。
肖坚盛院长向新当选的各位人民法院监督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监督员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人民法院监督员充分认识肩负的光荣使命,明确身份的特殊性,积极履职,加强自身建设,及时向法院反映群众意愿诉求,协助法院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发挥司法宣传作用,弘扬法治正能量,为法院不断改进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人民法院监督员充分肯定法院工作,围绕审判执行、服务大局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将严格按照《工作规则》履行职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同心协力推动法院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今后工作中,该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监督员的民主监督、桥梁纽带、建言献策等作用,以监督员的有效监督和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共同推动新时代法院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为建设新武夷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
人民法院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了解、反映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并进行监督;
(二)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公正司法、规范司法情况检查监督;
(三)了解、反映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省委、省法院的实施办法规定,以及遵守审判纪律条规、司法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反映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提出改进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办理法院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