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天津市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的公告”。
规划中明确,将完善城镇燃气供气安全保障机制、调节机制和气源多元化供给机制,完善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监管机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提高燃气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天津市燃气厂站和管网设施应充分利用现状,但随着用气需求的提升以及现状设施运行时间增加所导致的设施老化,需对现状然气厂站和管网设施进行扩容提升和老化改造,在升级改造过程中应推广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智能化改造,同时鼓励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先进技术与燃气发展深度融合。
完成所有用户用丝扣连接软管、用熄火保护灶、安装燃气自闭阀、用物联网燃气表、安装燃气报警器、产品合格率,六个指标达到100%。探索并落实安全事故事前管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
针对天津市农村“煤改气”的主要安全问题
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大用户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处理措施等手段来解决天津市农村“煤改气”安全问题。
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提升行业安全水平。
实行实名制销售,如实记录燃气用户基本信息、持有气瓶数量等,实行瓶装燃气统一配送模式,瓶装燃气供应站应当提供点对点配送服务。
01
规划范围及年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天津市行政辖区全部国土空间。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年-2035年,近期规划至2025年。
02
规划内容及深度
规划对象包括城镇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不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
结合《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2023-2035年)》(阶段方案)确定的上游气源(天然气)输气系统,布局城镇天然气输配系统,规划涉及的天然气设施包括:接气门站、调峰储配站、燃气管网、调压站、区域供气站、燃气系统配套设施、汽车加气站等。其中,根据《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的要求,接气门站、调峰储配站、高压燃气干线管网、干线管网调压站作为重大燃气基础设施进行空间落位,其他设施结合津城、滨城等不同区域提出规划原则。液化石油气供应系统根据相关规范和政策文件要求提出规划发展原则。
规划为落实燃气供应保障和安全保障提出相应的措施,并制定调峰及应急储备方案,同时对燃气行业相关的监控及数据管理系统、节能、消防、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统等提出指导方案。
03
规划原则
燃气行业的发展要根据全市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总体目标相一致、相适应,要根据各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燃气行业现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使燃气行业得到有序协调发展。
保障安全稳定供气
完善城镇燃气供气安全保障机制、调节机制和气源多元化供给机制,完善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监管机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提高燃气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发展创新拓展应用
以促进节能减排为出发点,坚持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不断拓展燃气应用领域,大力推广天然气领域新技术,改进能源消费方式,提高一次能源占比。
04
天然气需求预测
到2025年,天津市天然气需求量为110亿立方米,到2035年,天津市天然气需求量为157亿立方米。
05
液化石油气需求量预测
结合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的治理和天然气管网的农村普及,近期液化石油气需求量有所下降。2035年考虑工商业用户以及部分农村需求天津市液化石油气总需求量为3.65万吨。
06
区域供气设施布局
天津市天然气供应以管道气为主,区域供气设施可作为临时过渡,山区等管道气无法覆盖的区域根据需要可规划设置区域供气设施,其他地区现状区域供气设施逐步淘汰,以管道气形式替代,原则上不再规划新建区域供气设施。
07
燃气系统配套设施布局
规划高压管网维护抢修站结合接气门站和高压干线交汇处的高-高压调压站建设,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座;
中低压燃气维护抢修站在津城、滨城、各区域性节点城市和特色功能组团范围内按每座服务半径3~5公里设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座;
燃气客户服务网点按每处服务1.5~2.0万户设置,可结合公建或调压设施合建。
08
汽车加气站布局
压缩天然气常规加气站和加气子站、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可与加油站或其他燃气场站合建,各类天然气加气站也可联合建设。
在城市建成区不应建设液化天然气一级加气站和液化天然气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在城市人员密集区域不应建设液化天然气一级加气站和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在城市人员密集区域所建的液化天然气加气站、液化天然气加油加气合建站宜采用地下或半地下LNG储罐。
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在道路沿线设置时,道路同侧每5公里只能设置1座液化天然气加气站。
09
液化石油气设施布局
天津市未来不再发展民用管道液化石油气和气化站。
城和滨城核心区逐步废除现状并不再新建液化石油气储配和灌装站,津城核心区内每个行政区保留1座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滨城核心区内按照液化石油气用户购气距离不超过5公里的原则设置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其他地区可新建或升级改造现状储配和灌装站,每个行政区最多保留2-3座液化石油气储配和灌装站,同时根据地方发展需要设置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并实现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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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及管控要求
燃气输配管道、调压站等燃气设施的保护范围应根据输配系统的压力分级和周边环境条件确定。
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
在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的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危及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的活动: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种植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本体及防腐层的植物;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在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时,应与燃气运行单位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独立设置的调压站或露天调压装置
在独立设置的调压站或露天调压装置的最小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调压设施安全的活动: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其他燃气设施
其他燃气设施的保护范围及管控要求参考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文件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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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设施升级改造
天津市燃气厂站和管网设施应充分利用现状,但随着用气需求的提升以及现状设施运行时间增加所导致的设施老化,需对现状然气厂站和管网设施进行扩容提升和老化改造,在升级改造过程中应推广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智能化改造,同时鼓励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先进技术与燃气发展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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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建设重点任务
强化燃气安全保障,稳定供应渠道
进一步深化与上游气源企业战略合作和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管道气主渠道作用,有效利用液化天然气资源,巩固多元化多渠道供气格局,实现多气源、多方向供应,保障全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
按照节约用地、统筹管理的原则,推动一体化建设大型天然气分输站和门站枢纽,同时配合上游气源分输节点建设接气门站。
加强储气调峰建设,扩大储气规模
推动大型LNG调峰储配站建设,形成合作开发与自建相结合的储气调峰模式,实现地方政府3天日均消费量、城镇燃气企业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目标。
完善天然气应急调峰机制,动态调整天然气调峰用户清单,确保形成不少于高峰日用气量20%的用户调峰能力。
加强天然气需求侧调峰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调峰用户分级制度,引导用户合理有序用气。
完善高压输配机制,推动管网建设
整合天津市现有4.0MPa高压管网资源,进一步完善全市高压管网输配机制,推动供气企业间多气源互补,确保在冬季高峰缺气时得到有效补充,不断提高管网利用率,实现燃气资源的稳定供应和灵活调配。
开展老旧管网改造工程,补足基础设施短板,保证安全稳定供气。
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建立燃气设施安全隐患一本台账并建立基础信息库。完成所有用户用丝扣连接软管、用熄火保护灶、安装燃气自闭阀、用物联网燃气表、安装燃气报警器、产品合格率,六个指标达到100%。
探索并落实安全事故事前管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
做好农村“煤改气”安全运行管理
针对天津市农村“煤改气”和用气特点,通过实现气源供应多元化、加强供气系统的调峰应急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大用户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处理措施等手段确保农村“煤改气”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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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保障措施
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全链条、全过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
按照国务院方案要求和市政府部署,对房建、市政和地铁项目工地食堂、已建成但尚未验收合格、检验合格的燃气管道、在建城镇燃气工程、燃气管道周边房建、市政和地铁建设项目等进行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结合企业自查、市区两级排查、市级督查多种方式,及时协调解决疑难重点问题。
健全农村煤改气监管机制,加大农村安全宣传
针对天津市农村“煤改气”的主要安全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大用户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处理措施等手段来解决天津市农村“煤改气”安全问题。
同时,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和宣传制度,按照《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要求,在供暖前,重点对农村燃气用户户内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加强用气安全知识宣传,确保户内设施运行安全。
推动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助力城市安全运行
参考合肥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模式,按照市领导工作部署,与高等院校开展校地合作,推动我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结合燃气管线等设施安装前端传感器,实时监测管网运行数据,打造城市生命线公共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综合支撑平台,共同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城市运行安全网,构建“智慧安全城市”新业态,有力提升城市居民幸福生活指数。
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提升行业安全水平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和规范充装、储存气瓶,对气瓶进行建档登记,并按照要求在气瓶上设置条码、二维码或者射频标签等信息标识,对气瓶进行动态溯源,实现全过程跟踪管理。
实行实名制销售,如实记录燃气用户基本信息、持有气瓶数量等,实行瓶装燃气统一配送模式,瓶装燃气供应站应当提供点对点配送服务。
加强燃气施工监管力度,提高燃气施工质量
燃气施工的质量直接决定了燃气管道运行的安全,优良的燃气工程质量为燃气安全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图纸审查,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手续、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
燃气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按照城镇燃气施工管理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监督,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要对燃气配套的设计、材料选择、沟槽开挖、防腐处理、管线焊接、管道铺设及竣工验收等要有一套完整的质量控制标准和要求,确保燃气管道建设达到国家燃气安装质量标准。